在提取武汉公积金还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过程中,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贷款,一起来看看吧!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的提取攻略来啦!
现在很多小伙伴们购房时会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来缓解购房压力。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呢?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今天小编就奉上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的条件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武汉公积金还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的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这里的“首套房”是指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显示,职工家庭无委托扣划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2010年3月8日(含)后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及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的,本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住房为首套自住住房。
2、本套组合贷款必须为家庭唯一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职工及配偶如果有其它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论是哪一年的贷款,均不符合本项提取条件;
3、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已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
4、职工公积金贷款部分当前无逾期。
注意事项
1、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本金。
2、借款合同记载的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3、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时(不含异地贷款),《个人住房组合借款抵押合同》登记的借款人为职工或配偶,抵押人(共同抵押人)为职工、配偶与他人联名的,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职工及配偶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手续。
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的提取攻略来啦!
很多小伙伴们买房时选择的是公积金组合贷款,但是很多人认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只能用于还公积金贷款,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还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的,具体怎么办理,小编已经帮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一、首套自住住房-还组合贷款商贷提取办理条件:
1 |
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
2 |
职工及配偶首次在本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组合贷款(即本套组合贷款为家庭唯一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职工及配偶有其它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论是哪一年的贷款,均不符合本项提取; |
3 |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 |
4 |
职工公积金贷款部分当前无逾期; |
5 |
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本金。
|
二、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A.2018年2月1日后(含),首次到公积金柜面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1 |
提取人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 |
2 |
单身职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3 |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复印件; |
4 |
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组合贷款商贷的,还需提供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贷款情况证明》(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贷款基本信息)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原件、复印件。 |
B.2018年2月1日后(含)再次到公积金柜面办理:
1 |
提取人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 |
2 |
单身职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三、办理提取地点:
还武汉市组合贷款商贷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受托银行网点
还异地组合贷款商贷提取
公积金各分中心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须距本人上次办理时间间隔满1年;
2、借款合同及《个人信用报告》记载的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3、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组合贷款商贷的,提取人公积金账户已进行异地贷款冻结;
本文地址:武汉住房频道,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本站资讯请保留本文地址,谢谢!